消金公司融资迎来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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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获悉,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头部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将获监管部门支持,首批预计8家公司将获准发行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预计达到500亿元。此举有助于推动上述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消费信贷覆盖面。包括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消金”)、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金”)等多家头部机构有望成为首批发行主体。
据悉,兴业消金目前以80亿元金融债、179亿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位居消费金融行业前列。兴业消金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继今年7月成功发行“兴晴2023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8月21日该公司将发行2023年第二期“兴晴”系列资产支持证券,金额为20亿元。据了解,兴业消金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中,已掌握复杂的产品设计技术,开展了系列有益创新,目前产品结构已覆盖静态、循环全结构,且曾发行银行间市场首单创设CRMW(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未来,兴业消金将积极推进金融债筹备发行准备工作,不断健全融资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中银消金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加大对消费金融行业的各项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对消费金融公司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支持市场消费提升起到良好效果,一直以来,中银消金公司保持对相关政策的高度关注,并积极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保持了良好的融资渠道。近期,中银消金正与相关券商积极沟通,如果金融债政策放开,公司将积极参与相关发行工作。
有分析指出,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融资渠道相对有限、融资结构较为单一,而消费信贷稳健发展之根基,有赖于充足、稳定且成本可控的资金供给,这直接关系到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成效和流动性风险防控,是保障消费金融公司强化消费信贷供给能力、扩大消费信贷覆盖面的重要前提。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是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金融管理部门近日表态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将拓宽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提供更多方便快捷、价格适中的消费信贷产品,更好地助力提振居民消费、促进经济恢复。金融管理部门重启暂停两年之久的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债券发行,更传递出支持消费金融发展的明显信号,对消费金融市场无疑是一大利好。下一步,应支持优秀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补充资本,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进程中彰显消费金融公司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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