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要闻】辽宁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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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杜肖锦】继今年4月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后,辽宁省内中小银行再迎专项债支持。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辽宁省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二期),发行规模为65亿元,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此期专项债12月20日开始招标,12月21日开始计息。
据了解,此期专项债全部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鞍山银行、本溪银行、铁岭银行补充资本金,3家银行额度分别为35亿元、10亿元、20亿元。
随着此期专项债的发行,2022年内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规模已超630亿元,21家农村金融机构获得专项债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辽宁省此前普遍采用的间接入股模式,此期专项债的注资方式为“混合搭配”。具体来看,鞍山银行采用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进行注资,即辽宁省财政厅将35亿元专项债资金转贷给鞍山市财政局,后者通过转股协议存款将资金注入鞍山银行;铁岭银行和本溪银行仍以间接入股方式进行,即辽宁省财政厅分别将20亿元、10亿元专项债资金转贷给铁岭市财政局和本溪市财政局,再由两地财政局委托辽宁金控以入股方式补充两家银行资本。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表示,转股协议和间接入股两种模式差异较大,各有优势。间接入股注资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补充高质量的核心一级资本,专项债利用效率较高,但对地方政府平台的要求较高,程序较为复杂。转股协议模式在效率上较有优势,并且有地方财政偿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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