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绿色资金接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3月4日,人民银行研究局在“关注‘两会’ 共话金融”专栏中撰文指出,截至目前,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分别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308亿元、134亿元,其中碳减排贷款带动年度碳减排478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致力于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文章介绍,在健全机制方面,2021年,人民银行创设推出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的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的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领域。两个工具坚持“先立后破”,鼓励“两条腿走路”,在发展清洁能源的同时继续支持煤炭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对于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一定比例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利率均为1.75%,是人民银行最优惠的利率。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鼓励创新,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同时,绿色债券期限搭配更为合理,成本优势逐步显现。
为了对绿色资金运用加强监督,文章表示,去年人民银行致力于让绿色金融信息“暴露在阳光下”,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近年来,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验区200余家金融机构已试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此外,在提升国际合作方面,文章指出,人民银行主动引领和积极参与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比如,人民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已成为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合作平台之一;2021年,已有中资金融机构基于该目录在国际市场发行了绿色债券。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阶段,将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有力、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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